2024年2月8日,贵州大学法学院“法韵青衿”实践队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小河法庭开展“拒做电诈‘工具人’,警惕陷入‘帮信罪’”寒假专项实践活动。通过与花溪区小河法庭张立法官的交流,实践队伍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(以下简称“帮信罪”)的数量、涉案原因、量刑和防治等方面的信息有了详细的了解,为下一步的实践活动奠定了基础。
(图为法韵青衿实践队队员对花溪区小河法庭张法官进行访谈)
在本次的访谈中,实践队伍首先了解到小河法庭自2023年来,帮信罪案件仅有19件,其中大学生涉帮信罪的数量不到5%,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369件。张法官说道“因出于对在校大学生的挽救的考虑,加上帮信罪的定罪标准高,这类案件在检察院就已消化一大批,即不被起诉,所以导致在法院判决的案件很少。但是据所了解,实践中涉帮信罪的案件是有很多的。”
对于大学生涉帮信罪的原因和行为,张法官表示,大学生涉罪主要是经济原因,一般为了提取报酬填补学费、生活费而涉罪的很少,更多的是为了满足个人消费、网贷、网络游戏、高消费等,导致大学生急需获取一些经济利益,但又没有经济来源,就很容易使用帮信手段;关于涉罪行为最主要就是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使用,一般分为两类:一是自己已经有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,还有一种就是按照他人的要求去办理额外的银行卡。
(图为法韵青衿实践队队员对花溪区小河法庭张法官进行访谈)
在访谈中法官提出了一个实践中存在的现象,涉案的大学生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是不可控的,即所提供的卡上流动的犯罪资金数额无法受其控制,但是这又与他们的量刑是直接关联的。所以对于这一问题,仍需要更进一步的思量和明确。
张法官表示:涉嫌帮信罪对一个大学生的影响是非常长远的,这会影响和限制其以后的就业等,也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性。他也常常对涉罪大学生感到惋惜,因为其实质上是被电信诈骗的上游犯罪分子所利用。所以在帮信罪的防治上,张法官提出预防和治理需要形成一个系统工程,因为现在社会层面的宣传已经做得很好,但也无法就此杜绝大学生的侥幸心理以及犯罪分子的利诱。故应考虑从致罪因素入手,将致罪因素作为预防和治理的前端,对网贷、网络游戏、高消费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,减少大学生被利诱的机会。同时最根本的还是需要力争打击电信诈骗的上游犯罪链条。
(图为法韵青衿实践队队员对花溪区小河法庭张法官进行访谈)
此次访谈结束,实践队伍还将对驻校派出所进行详细的调查和了解,集齐公、检、法三方的信息和资料,更好的开展下一步的实践。每一次的访谈都会给实践队员们带来很大的感触,在今后的日子里,实践队队员们将继续开展相关普法活动,愿尽绵薄之力,守护一份安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