扎根乡土察民情,法治护航促振兴
——法治护农小分队深入湖北监利、蕲春两地调研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
一、实践背景介绍
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,农村法治建设迎来发展新机遇,同时也面临诸多新挑战。当前,农村经济社会正经历深刻转型,土地流转、集体产权改革、农业产业化经营、农民工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法律纠纷与诉求日益凸显,农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呈现出数量激增、类型多元、标准提升的新态势。然而,法律服务资源城乡分布不均衡、基层群众“找法难、用法难”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,制约着法治乡村建设的推进步伐,也成为乡村振兴进程中亟待破解的关键课题。
在此背景下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“法治护农小分队”响应时代号召,立足法学专业优势,深入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与黄冈市蕲春县,开展“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优化研究”主题调研,以青年法学力量扎根基层、服务基层,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提质增效。
二、调研纪实,探查制度的落地生根
·第一站:监利县——江汉平原的法治探索
监利县地处江汉平原腹地,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水产养殖大县,近年来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,土地流转、农业合作社经营等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广泛推广,由此衍生的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。团队成员首站抵达监利县,重点深入周老嘴镇张场村开展实地调研。
在周老嘴镇张场村村民委员会,调研团队与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及村务工作者开展了长达两小时的深度座谈,全面细致了解本村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。村支书重点介绍了“一村一法律顾问”制度的落实细节、“法律明白人”培养工程的阶段性成效,以及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实际运行流程、优势亮点与现存困境。

通过访谈,团队成员重点了解到当地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建设情况、农民群众获取法律咨询的渠道,以及他们在土地承包、邻里纠纷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难题。村民们朴实的诉求与基层干部的务实担当,让团队成员真切感受到农村法治建设的迫切性与重要性。
·第二战:蕲春县——大别山麓的法治实践
蕲春县作为“医圣故里”和脱贫摘帽县,乡村振兴任务繁重,农村法治建设具有典型意义。团队前往蕲春县人民政府及县司法局,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,系统了解当地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、创新举措与困难挑战。
调研发现,蕲春县依托本地“红色法治文化”资源,走出了一条特色法治建设之路——创新开展“法治夜校”“法律赶集”等接地气、易接受的普法活动,将法治宣传教育与革命传统教育深度融合,既传播了法律知识,又厚植了红色基因,在提升农民群众法治意识、培育乡村法治氛围方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宝贵经验。

此外,团队成员还实地走访了当地乡镇司法所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,详细观察服务设施配置、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及群众咨询、办理法律事务的全过程,细致记录一手调研素材,为后续分析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三、发现与思考,归纳共性挑战与差异化路径
通过为期两周的实地调研,团队系统收集了两地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第一手资料,经过初步整理分析,形成以下核心发现。
总体而言,两地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,形成了一系列贴合本地实际的实践成果,但结合调研情况来看,两地仍面临诸多共性挑战,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:
·资源配置不均——专业法律人才向城市集中,偏远乡村存在服务“空白地带”。
·供需存在错位——普法宣传方式传统,与农民实际需求及接受习惯脱节
·队伍建设瓶颈——基层司法所人员身兼数职,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训体系有待完善
·信息化程度低——“互联网+法律服务”知晓率不高,智慧服务未能真正惠及农村
与此同时,基于两地不同的资源禀赋、发展基础,监利县与蕲春县也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差异化发展路径:监利县聚焦新型农业经营模式衍生的法律需求,着力推进村级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化、常态化运行,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的专业性与便捷性;蕲春县则立足本地红色文化与地域特色,注重法治文化与地方资源的深度融合,通过创新普法形式、厚植法治氛围,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,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优化提供了丰富的比较研究样本。
四、青年担当,护航乡村振兴
从书本到田野,从课堂到基层。本次调研中,团队成员综合运用问卷调查、深度访谈、实地观察等方法,累计发放问卷200余份,开展访谈30余人次,收集了大量珍贵的一手资料。我们深刻认识到:法治乡村建设非一日之功,需要政策持续发力、资源不断下沉、机制创新完善。
下一步,团队将对收集的调研数据、素材进行全面梳理、深度分析,撰写系统、详实的调研报告,结合两地实践经验与存在的问题,形成具有针对性、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书,及时反馈给当地相关部门,以青年之声传递法治力量,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优化贡献青春智慧与专业力量。
五、结语:以青春之名,赴法治之约
法治兴则国兴,法治强则国强。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浪潮中,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,提升农村法律服务供给质量与水平,既是回应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、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现实之需,也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、完善基层治理体系、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。
我们坚信,当法治的阳光普照广袤田野,当公平正义的理念深植乡土中国,乡村振兴的美好愿景必将加速实现。而这,正是新时代法学青年应有的使命与担当——扎根中国大地,服务基层治理,以青春之名,赴法治之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