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期社会实践丨学院“步岳寻真”实践团赴历城区山大路街道区直西社区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宣讲
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筑牢纪律堤坝,激励担当作为,7月29日,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“步岳寻真”实践团深入山大路街道区直西社区,为社区党员干部带来了首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讲,以实际行动赓续党的优良作风,服务基层治理。

宣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统领,首先梳理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逻辑脉络。从井冈山的“三大纪律六项注意”、古田会议的思想建党原则、延安时期的“延安作风”,到西柏坡“两个务必”等一脉相承的作风建设优良传统,宣讲员阐释了新时代背景下八项规定出台的必然性、紧迫性及其重要历史地位。

之后,宣讲系统解读了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条款,重点阐明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实质,敦促基层党员厉行勤俭节约、反对奢侈浪费、廉洁从政、工作作风务实。在宣讲中,实践队成员清晰界定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具体类型,深入剖析了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的种种具体情形,结合近期公开通报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,以案释纪、以案为鉴,警示警醒作用突出。
最后,宣讲员针对基层党员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提出了三点具体路径:一是精文减会求实效,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要求会议文件求实效、调研走访摸实情、解决问题办实事;二是密切联系群众,力戒官气享乐习气,强调摒弃特权思想、消除衙门作风、杜绝铺张浪费、资源下沉解民忧;三是严于律己守底线,永葆清廉本色,呼吁严格执行标准、拒收非分馈赠、崇尚简朴生活、严守党纪国法。


本场宣讲逻辑清晰、案例鲜活,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,赢得了社区党员的一致好评。未来,“步岳寻真”实践团将持续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和优良作风,不断提升自身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,在服务国家、服务人民的火热实践中担当作为。

文|刘菁怡
图|济南市历城区山大路街道区直西社区郝蒋星